前言
召开项目进度会议的方式应依据部门的具体情况灵活安排。尽管一些部门的职能结构通常为项目总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,再到具体项目及其成员,但在实际召开项目进度会议时,通常有以下两种设计思路:一种是项目总负责人深度参与并引导会议;另一种则是授权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会议,而项目总负责人则另设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会议。
项目负责人主导型会议
项目负责人主导项目进度会议的全过程。他们负责申请会议室、准备设备、在项目群中发布通知并召集相关人员参会,项目总负责人也会参与其中。会议中,无论是项目进度汇报、问题反馈、任务验收还是后续工作安排,均由项目负责人主导提出、讨论并解决问题,项目总负责人则主要扮演补充角色,例如指出潜在问题等。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增强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感,使其将项目视为自己的责任。换言之,项目负责人应明确,在项目事务中,他们行使的是权力而非义务。**权力是主动争取并愿意承担的事情,而义务则是他人强加的要求,二者意义截然不同。**许多项目负责人虽然参与了许多工作,但心态上仍与项目脱节,认为项目是上级安排的任务,只是机械地执行上级指令,而未意识到自己需要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负责。
分层汇报机制会议
在这种会议模式下,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进度会议,而项目总负责人则主导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,用于听取各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整体情况汇报。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团队,且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能力要求较高,实施起来并非易事。